阿Sir傳播全能神教獲刑
  為佛山公安特警支隊民警,年僅27歲
  南都訊 記者門君誠 實習生劉頌輝 葉某某為佛山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民警。從2012年12月起,葉某某積极參加“全能神”邪教組織,多次到南海轄區多個據點參加“全能神”邪教舉行的“講課”、觀看視頻等活動。南都記者昨日從南海法院網獲悉,葉某某因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
  向多人傳播“全能神”
  公開的法院判決書中顯示,被告人葉某某,男,1987年出生於廣東省陽山縣,中專文化,原是佛山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警察。因此案於2013年6月27日被羈押,同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8月2日被逮捕。
  南海區人民檢察院指控,從2012年12月起,葉某某積极參加“全能神”邪教組織,多次到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東二中心村、平洲大德居委平洲二中對面出租屋等地參加非法聚會、培訓,並積極制定發展邪教信徒的計劃。
  葉某某先後向張某、陳某、陳某璐、黃某葵、曾某文等人傳播“全能神”教。
  2013年6月27日,公安人員將被告人葉某某抓獲,從葉某某的住處搜出“全能神”邪教資料、書籍一批。
  法院判決該特警入獄三年
  就上述指控,公訴機關向法庭出示了相關在案證據予以證實,並認為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條第一款之規定,應當以組織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葉某某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無異議。
  法院認為,葉某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,傳播邪教宣傳品,破壞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實施,其行為已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。法院遂作出判決,葉某某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
(編輯:SN18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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